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產(chǎn)品型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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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連接形式 | 法蘭 | 材質(zhì) | 鑄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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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產(chǎn)品的性能符合JB/T8528-1997《普通型閥門電動裝置技術條件》的規(guī)定。隔爆型的性能符合GB3836.1-2000《爆炸性氣體環(huán)境用電氣設備X1部分:通用要求》,GB3836.2-2000《爆炸性氣體環(huán)境用電氣設備X2部分:隔爆型“d”》及JB/T8529-1997《隔爆型閥門電動裝置技術條件》的規(guī)定。
多回轉(zhuǎn)電動裝置按防護類型分:有戶外型和隔爆型;
按控制方式分:有常規(guī)型、整體型和整體調(diào)節(jié)型;
按連接型式分:有轉(zhuǎn)矩型、電站型和推力型。
3.2.3防護類型:戶外型用于無易燃、易爆和無腐蝕性介質(zhì)的場所。隔爆型產(chǎn)品有dⅠ和dⅡBT4兩種,dⅠ適用于煤礦非采掘工作面;dⅡBT4用于工廠,適用于環(huán)境為ⅡA、ⅡBXT1~T4組的爆炸性氣體混合物。(詳見GB3836.1)
3.2.4防護等X:IP55 (特殊訂貨IP65、IP67)。
3.3 工作制:短時10分鐘 (特殊訂貨30分鐘)。
Z型電動裝置由電動機、減速機構(gòu)、力矩控制機構(gòu)、行程控制機構(gòu)、開度指示機構(gòu)、手—電動切換機構(gòu)、手輪及電氣部分組成。其傳動原理如圖4所示。
注意:隔爆型電氣部分增加了隔爆面結(jié)構(gòu),并采用隔爆型接線盒和YBDF隔爆型閥門用電動機。安裝、調(diào)試和維護時,不可損傷隔爆面;不得在爆炸環(huán)境下拆去與電氣有關的箱蓋帶電操作,打開電氣箱蓋前必須先切斷電源;重裝時蓋嚴緊固以保證隔爆性能!